声屏障构件的性能测试应按《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GB/T20247)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被测试件应是声屏障主体结构的平面整体试件,边缘采用密封,并应紧密贴在室内界面上。非平面声屏障结构,应加工成平面结构按上述方法进行测试。测试频率范围,对应倍频程频带中心频率为250Hz~2000Hz,对1/3倍频程频带的中心频率为200H~2500H,声屏障的吸声性能以朝向声源一侧的平面吸声结构的吸声系数或降噪系数来表征。具体验收中可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吸声材料的检测报告为依据,通常采用降噪系数NRC检验,要求NRC0.6。A.2.3降噪效果验收应根现场测量条件,参照《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要求,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测量声屏障设置后的受声点和参考点的A声级,计算插入损失,并提供由有监测资质单位提供的监测报告。利用间接法测量声屏障插入损失时,一定要确保无屏障时的等效受声点与有声屏障的实际受声点的等效性,否则会带来较大误差。一般无屏障的等效受声点可选在同一路段声屏障的附近,从而保证车流量等基本相同。由于声屏障建立前后受声点处的背景噪声会有变化,因此在计算插入损失时,应根据表A.2.3进行背景噪声的修正。另外,也可在声屏障设立前后直接测量受声点处的噪声值,扣除背景噪声及道路源强修正后,差值即为声屏障的降噪效果。